河口瑶族自治县博物馆文物捐赠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21-11-25 字体:[]

  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河口瑶族自治县博物馆馆藏数量和种类,现倡议各界向博物馆捐赠文物和重要物证。具体捐赠细则如下: 

  一、捐赠范围

  1840年以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中,见证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斗争、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救国兴国强国伟大贡献的重要物质文化遗产。以反映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有关的物证为主,以及现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科技艺术和自然资源的代表性物品,包括其它历史文物。

  二、捐赠内容(革命文物和现当代重要物证种类)

  1.革命文物类: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自卫反击战、征粮工作相关的军功章、征兵表、军服军帽、文字档案、武器等。

  2.生产工具及产品类:包括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手工业等各行业生产设备工具及产品。

  3.生活用具类:包括服装饰品、家具、厨具、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文体娱乐用品等与家庭生活有关的物证。

  4.文献档案类:各类图书报刊、手札手稿、文件、文稿、账本、信函、电报、教材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有关的物证。

  5.票据类:反映社会发展变迁的票据,包括粮票、布票、煤票、油票、肉票、债券、存单、存折、邮票、车船票等。

  6.影像资料类:包括各类照片、图片、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纪录片、影视资料等。

  7.证章牌匾类:各类奖状、证书、奖章、纪念章、徽章、奖杯;牌匾、门牌、路牌及其他标志物。

  8.文学及艺术品类:反映社会发展变迁的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的典型代表性作品,包括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艺术品;年画、剪纸、风筝、皮影、雕刻、漆器、刺绣、面塑、泥塑等手工艺作品。

  9.与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相关的物品类:国家领导使用过的物品,以及为此制作的宣传品、纪念品;在各行业有突出贡献及重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的相关物品;重大事件见证物等。

  10.其他能够反映现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科技艺术和自然资源的代表性物品。

  三、捐赠原则、形式

  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以文物或物品来源合法为前提,接受个人、集体以及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无偿捐献。

  四、捐赠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截止。

  五、遴选和登记

  捐赠物应真实可靠,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对入藏博物馆的捐赠物,馆方给捐赠人开具凭证,并做好入选藏品的登记、管理工作。2022年1月,馆方根据实际,对所捐物品认定为珍贵文物的捐赠人及捐赠物通过公众号、公告等形式公布和鸣谢。

  六、表彰

  博物馆将给捐赠者颁发证书,在陈展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及文物出处。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高斌13508833368

  白  磊18608735152

  方  芳13987352126

  电  话:0873—3426750

  邮  箱:26483818@qq.com

  联系地址:河口县河口镇政府大院内

  

                                                         河口瑶族自治县博物馆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