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1-18 字体:[]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癸卯兔年春节、元宵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辞旧迎新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较大噪声及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为了使广大居民朋友们能过上一个洁净、安全、祥和的春节元宵节,我们真诚地提出倡议:

一、请广大市民转变传统节日庆祝方式,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树立文明过节新理念,提倡燃放电子鞭炮、悬挂灯笼、张贴春联等环保方式欢度新春佳节,共同守护河口的碧水蓝天。

二、行政中心片区、北山民族文化广场片区、口岸森林公园片区北山路(北山红绿灯至越南城)、伏波路、商埠路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严禁在上述禁燃区内燃放。

三、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市民朋友立即行动,积极响应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又积极劝阻和监督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再燃放烟花爆竹,为守护良好环境做好表率。

五、每位市民都是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要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守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共享清新空气,共建美丽河口!

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意!

 

 

 

 

河口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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