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询问,3名嫌疑人交代其于2023年2月5日流窜至河口城区利用100元面值假币到早点店、小卖部、农贸市场使用,通过“以整换零”的方式把假币兑成真币,截至被抓获前已作案10余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口警方提醒:个人持有、使用假币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自己持有假币后,应及时上缴公安机关或人民银行。商家在接收纸币时也要注意进行真假鉴别,谨防被骗,如发现假币,应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故意使用假币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请近期收到假币的群众持收到的假币到河口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报案(联系电话:0873-342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