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内设机构 |
备注 |
1 |
编制或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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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或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年度计划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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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 |
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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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有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
拥军优抚科、烈士陵园管理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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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与退役军人利益密切有关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拥军优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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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