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河口县机关事务局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口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河口县机关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机关事务工作重要发展规划。
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建设项目。
三、制定或者调整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资产管理等重大政策措施。
四、其他涉及机关事务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口县机关事务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