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447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信息名称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口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下列决策事项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

  (一)贯彻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而制定的重大战略管理事项、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由我局牵头负责的医疗保障改革中的重大事项;

  (三)医疗保障领域政府投资或者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二、下列行政决策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

  (一)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机关事务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物管理、后勤管理以及该机关有关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不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