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95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河口县住建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0
信息名称
解读《河口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槟榔寨片区征收补偿方案》

解读《河口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槟榔寨片区征收补偿方案》

  日前,河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口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槟榔寨片区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公众了解掌握相关内容,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征收补偿方案起草背景及修改过程

  为保障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槟榔寨、谷卒队、洞坪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维护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7月,河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槟榔寨、谷卒队、洞坪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河政发〔2021〕12号)文件。该项目由于未能及时推进,时间已时隔两年,一些征收标准及细节上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征收工作的轻重缓急,计划2023年完成槟榔寨片区河口农场老卫生所、河口农场原一基建队(县法院旁)的征收任务,该地块大部分用地2014年已通过招拍挂出让给企业;2024年完成该片区剩余部分原河口农场二基建队的征收,因此决定在2021年印发的征收补偿方案基础上,重新修改制定槟榔寨片区征收补偿方案。

  为做实做细槟榔寨片区征收工作,县“美丽县城”国门形象提升改造指挥部、县住建局、河口镇等单位于今年4月份重新开展“三调工作”(房屋调查、土地调查、民意调查),5月份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槟榔寨片区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13日向县级22个部门征求意见,7月份报县政府法规科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8月1日至2日征求县政府各副县长意见,根据征求反馈及审查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当前送审稿。该方案内容共有七章,主要包括总则、征收范围和搬迁奖励时间及限制行为、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和原则、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其它补偿、房屋补偿的其他相关规定等。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的条款内容

  (一)在“总则”方面

  按合法性审查意见,删除第六条,即“土地征收部门: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在“征收范围和搬迁奖励时间及限制行为”方面

  征收补偿范围由原稿:“河口农场二基建队,河口农场老卫生所,河口农场原一基建队(县法院旁),河口农场22、23队,河口农场谷卒队”调整为:河口农场老卫生所、河口农场原一基建队(县法院旁)、河口农场二基建队国有土地上的部分地面建(构)筑物。其中河口农场老卫生所、河口农场原一基建队(县法院旁)第一期执行;河口农场二基建队第二期执行(详见红线规划图)。

  (三)在“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和原则”方面

  1.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由原稿:“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为准或由具备房屋测绘三级以上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并由房屋征收部门、测绘机构、被征收人进行三方签字认可,以测绘报告为被征收房屋最终核准认定房屋面积”调整为: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的,或被征收人对面积认定有争议的,由具备房屋测绘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并由测绘机构、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就测绘结果进行三方签字认定,以测绘报告为被征收房屋最终核准认定房屋面积。

  2.新增第一条中第2小条第(3)点“因历史原因未办证的住宅(非住宅),在规定时限内由被征收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批复、缴费收据等)到房屋征收部门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合法建筑予以认定”。

  3.被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方式由原稿:“具备合法产权证或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被征收房屋,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征收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实行先搬迁过渡然后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调整为: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征收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实行先搬迁过渡然后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

  (四)在“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方面

  认定原则和标准由原稿:“住房改为经营用房的,未办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两年及以上的,认定原则和标准同上”调整为: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改为经营用房的,办理营业执照且实际持续经营五年以上,认定原则和标准同上。

  三、其他事项

  (一)“国际口岸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本次征收范围旁,建议用本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二)征收面积及资金:今年征收的一期涉及28户(砖木结构以上有证面积2399.99㎡,无证面积1327.28㎡;简易建筑346.86㎡;其它围墙、水泥地面等1936.12㎡)。按所有被征收户产权调换所需资金预估为:1949.95万元(其中奖励费为:48.72万元,装修预估96.9020万元,附属物补偿38.7万元,购买房屋安置约1765万元)以上款项包含卫生院公产852.49㎡。二期及谷卒队、洞坪片区待一期征收完成后视情况逐步有序推进。

  四、关键词诠释

  棚户区:一般是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被征收人:是指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