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4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4
信息名称
政策问答丨《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问答丨《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普查年份的年度资料。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新时代“开放之城、美丽之城、团结之城、安宁之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与以往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工作有什么变化?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整合投入产出调查,对于摸清国民经济各行业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衔接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普查范围拓宽、普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对统筹协调、方案设计、人员选聘、组织实施和技术保障等工作都提出更高要求。

  三、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有什么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将全面调查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成果将为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我县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四、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全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五、普查内容包括哪些?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六、普查时序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2024年年底前),开展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普查公报发布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2025年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普查资料开发、总结成效等工作。

  七、普查资料怎么收集?

  本次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式,即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过程中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八、普查对象应该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九、参与普查会泄露我的商业信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联系电话:0873-3451225

  现场解答咨询渠道: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七楼县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