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4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信息名称
解读《河口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河口县儿童发展规划》

 

解读《河口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河口县儿童发展规划》

 

    《河口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河口县儿童发展规划》(河政发〔2022〕45号)已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新“两规”编制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都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等,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国家颁布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修订了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均单列章节对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作出部署,“十四五”规划纲要还首设“加强家庭建设”专节,“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专项规划均将妇女儿童发展有关目标任务纳入其中。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国家“两纲”、云南省“两规”、红河州“两规”相继发布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要求,各级妇儿工委要依据国家纲要和省州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因此,编制和实施河口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基本权益实现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的重要途径。规划了到2030年一段时期内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体现县委、县政府高质量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坚定决心。 

  二、新“两规”编制的过程 

  以国家新“两纲”、省州新“两规”和县“十四五”规划为指导,以部门专项规划为基础,以上一个周期我县“两规”为参考,广泛听取各行业各部门意见建议,加强与各级各类规划衔接和协调,在目标设定、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上,科学定位,保持一致性、连续性、统一性,确保河口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今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州所处的位次相一致,科学合理设定目标。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由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为组长,县妇儿工委副主任、县妇联主席和县妇联副主席、县妇儿工委办主任为副组长,妇儿工委委员为成员的新“两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县妇儿工委办提前谋划、加强协调,及时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制定《河口县新“两规”编制实施方案》,围绕国家新“妇纲”设定的8个领域、新“儿纲”设定的7个领域,结合上一轮我县“两规”终期评估工作,同步开展前期调研、意见征集、编制起草等工作。 

  2.客观评估,科学谋划。2021年初,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撰写本行业终期评估报告,县统计局收集统计指标监测数据,根据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2021年4月,县妇儿工委办根据各单位评估报告和监测报告形成我县“两规”终期评估报告。通过对上一轮“两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动评估结果与新“两规”编制工作无缝对接。 

  3.提前部署,打牢基础。2021年7月,组织召开河口县妇女儿童工作汇报会暨专题座谈会,向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征集针对下一轮“两规”编制的意见建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0条,涉及5个领域,为制定新“两规”提供了参考。同时,县妇儿工委办积极与州级对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4.针对难点,加强调研。2022年5月,组织成员单位针对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儿童健康、妇女儿童受教育、合法权益保障、留守及困境儿童情况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举措,通过调研为编制新“两规”提供依据。 

  5.征集意见,专家论证。编制过程中,注重与行业部门、行业骨干专家沟通协调,深入开展咨询论证。2022年9月根据国家新“两纲”、省“两规”、州“两规”送审稿和我县上一轮“两规”评估及编制征求意见,形成初稿;10月24日组织16家重点目标任务成员单位及县级第三方评估专家代表“面对面”开展集中讨论,形成第2稿;11月初再次征求意见,根据成员单位、乡镇反馈意见修改形成第3稿;11月中旬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和州“两规”正式印发稿修改完善形成第4稿;11月28日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审查不具备行政性特征,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无需进行合法性审核;11月底至12月中旬,分别向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政协主席征求意见建议1次形成第5稿和第6稿不断修改完善新“两规”内容,有序推进新“两规”编制。 

  三、新“两规”的主要内容 

  (一)主体框架 

  新“两规”主体框架与国家新“两纲”、省州新“两规”保持基本一致,均分为“前言”,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第三部分“组织实施”,第四部分“监测评估”。第一、三、四部分基本与国家和省州一致。 

  (二)主体内容 

  1.前言:阐述新“两规”编制的背景及意义,上一个周期河口县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问题,结合河口实际,分析未来十年河口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策略措施) 

  通过与国家新“两纲”、省州新“两规”进行详细比对,我县新“两规”主要目标值设定总体上与国家、省州要求一致,设定的目标通过努力和政策保障可以实现。 

  新“妇规”中,共设有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发展领域,提出77项主要目标(国家75项、省79项、州79项)和95项策略措施(国家93项、省94项、州97项),比上一周期“妇规”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将“妇女与社会环境”调整为“妇女与环境”。 

  其中:有量化目标值26项(国家14项,省27项,州27项),较州级减少了1项:删除“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删除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干管权限为州级指标,将此项指标修改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并与其他项合并。其余指标与州级持平。 

  新“儿规”中,共设有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发展领域,提出70项主要目标(国家70项、省70项、州71项)和86项策略措施(国家89项、省87项、州88项),比上一周期“儿规”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2个领域,将“儿童与社会环境”调整为“儿童与环境”。 

  其中:有量化目标值22项(国家17项、省23项、州23项),均与州级指标持平,减少的1项为州级指标(州级至少建设1个托幼服务指导中心),不在范围内。 

  新“两规”措施策略方面,坚持与省州一脉相承,并突出河口实际,经过反复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6轮修改,使措施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较为符合河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3.第三部分(组织实施) 

  重点从加强对实施规划的组织领导、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提高实施规划的能力和水平三个部分进行阐述,确保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如期完成。 

  4.第四部分(监测评估) 

  重点从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五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评估工作组织领导、职责任务,不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将评估监测结果转化为实际运用。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先后向成员单位征集意见1次,向成员单位书面意见征求2次(其中乡镇征求1次),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等16家重点目标任务成员单位及县级第三方评估专家代表“面对面”开展讨论会1次,专家评审会1次,分别向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政协主席征求意见建议1次,共收到意见建议63条,其中,采纳50条(妇规24条,儿规26条),未采纳13条(妇规9条,儿规4条)。与单位沟通对接,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