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62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13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县主城区临时静态管理区域的提示

 

关于调整县主城区临时静态管理区域的提示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疫情病毒基因测序显示为奥密克戎新的变异毒株,该毒株具有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免疫逃逸能力强等特点。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2022年9月12日起调整县主城区临时静态管理区域,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将县主城区划为红色、黄色、蓝色、绿色4个片区进行分区分类管控(如图),即红色片区(合群社区及滨河社区部分区域),黄色片区(滨河社区部分区域),蓝色片区(槟榔社区、曼章社区、那排社区、滨河社区部分区域),绿色片区(北山社区、洞坪社区)。

  二、红色片区、黄色片区、蓝色片区、绿色片区实施分区分类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居民原则居家,片区之间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片区内未在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域的人员,且负责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急需处理公务需要跨片区流动的,须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行证明方可流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跨片区流动的,由相关单位或社区审核研判后,出具证明可流动。

  各分类管控区域在无新增感染者的情况下,经研判后逐步解除静态管理措施。

  三、县主城区内合理设置道路执勤卡点,严格查验跨片区流动人员的通行证明、云南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无异常后方可通行。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社区管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河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