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河口县司法局牵头,探索建立了河口县包容审慎执法机制,依法制定了“五张清单”(详见附件),请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配套监管制度措施,避免对清单规定的不予处罚、免予强制等情形“一免了之”,充分运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配套监管措施,做好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工作。
“减免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法律依据等发生变化,请将更新后的清单及时报送县司法局。
附件:河口县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