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下列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者通过我局农药经营许可审核小组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农药(限制性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节假日顺延),2023年 12月22日-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口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联系部门:河口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3456009、0873-3552488。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