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231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文号
河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4-28
信息名称
河口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河口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红河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河口县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河口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拓展延伸“中国宪法边疆行”,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打造宪法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公园(广场)。 

  牵头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2. 让宪法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双语”普法人才队伍建设,巩固提升“法治宣传边关行”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普法活动成效,健全完善多形式、多层次的双边普法协作机制。完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培养法治乡村建设带头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力争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社区)“双语”普法人才实现100%覆盖,学校法治辅导员实现100%覆盖。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3. 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推动县级主流媒体至少形成1个以上普法品牌栏目(节目),打造1个以上高质量普法新媒体账号。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普法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4.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构建具有河口特点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千里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乡镇、农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园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等阵地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5. 促进社会规范建设。以居民公约促进基层治理,以村规民约促进乡村事务治理,以行业规章深化行风建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6. 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坚持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立法需求,把法规的规范性和引领性结合起来,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 

  牵头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7.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系统建设,运用“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平台功能,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人民银行河口县支行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三)加强权利保护 

  8. 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9. 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 

  10.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涉及民生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具体案件办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工作。完善律师制度。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等诉讼参与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加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11. 着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一体化,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12348”热线平台“7天×24小时”全天候“1对1”服务,完善“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及抵边村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数逐年上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 

  12. 推动涉外法治保障与服务。发挥区位优势,探索涉外法治工作机制,合理构建跨境法律服务网络主动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构建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商事调解机构。努力培养和引进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人才,为“走出去”的中资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县商工信局、县外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13. 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在企业中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促进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强化政策引领作用,为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企业与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商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4.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落实《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编制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任务清单,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构建网络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15.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市域治理创新,依法加快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永恒的工作主题,深化落实边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7+N进”活动,扎实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民宗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16.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人民团体要在党的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17. 增强社会安全感。完善平安河口建设整体规划、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河口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形成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全面加强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严密防范、精准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和破坏活动,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健全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积极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生态环境风险挑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18.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解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调处化解机制,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开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制度,加强“综合性”“一站式”多元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环境污染、金融保险等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边境民族地区联合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推进边境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融合运用“云解纷”“云智调”等平台,实现调解案件网上“一站式”服务、在线司法确认。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19. 完善网络安全配套制度。完善网络安全法配套规定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审查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应用的规范引导。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20. 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强化网络文化平台管理,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持续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坚决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传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涉网监管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网络平台生态治理。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深入推进垃圾短信、骚扰电话治理,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可信放心、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21. 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依法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二、组织保障 

  22. 强化组织领导。全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23. 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红河、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24. 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25. 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26. 严格落实财政保障制度。将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法治社会建设的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本方案精神和要求,可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