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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索引号
    hkxczj/2025-0078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801000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2024年党史研究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

(2)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河口县历史》等党史基本著作及专门著作。

(3)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河口县志》及重要专业志;协助、指导县级部门、乡镇志、专业志编纂,审定县级部门、乡镇志、专业志。

(4)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河口县委执政纪要》《河口县年鉴》《中国共产党河口县历史大事记》等文献资料。

(5)负责河口县文献古籍征集、整理出版工作,研究河口县历史。

(6)负责组织县级地方旧志的整理,协助并指导乡镇、部门整理旧志业务工作。

(7)负责资政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8)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评选命名党史教育基地,参与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

(9)负责史志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开展史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表彰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推动理论与业务能力双提升。县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常态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2024年来,通过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支委会议、8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1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及班子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各级党代会和全会精神与史志业务要求相结合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参与“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APP以及干部在线学习、普法在线学习,组织大家积极主动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培训班、讲堂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确保史志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根据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党史研究室自4月以来,制定了《县委党史研究室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份,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对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5月份,举办了河口县委党史研究室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大家进行了交流发言,并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河口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6月份,组织大家在网上组织参观了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云上数字展厅”。同时,在每个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大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章节进行集中学习,同时集中观看中纪委网站的法纪小课堂安全,支部书记为大家专题辅导党课,不断提高大家的知纪学纪守纪意识。9月25日,党支部召开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总结。

(3)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清廉云南”建设河口实践工作。先后组织4次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国、全州、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会议及工作方案措施等相关精神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化解、整治存在的问题。根据《河口县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河口县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经自查,县委党史研究室不存在此类问题。今年来,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河口实践“十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各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及时落实工作任务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4)以党建领航稳步推进史志业务工作落实。一是打造“存史 资政 育人”资料阅览室党建阵地,落实一间51平方米的房间,整合出17个书柜进行合理摆放,按照“县内、州内县外、省内州外、国内省外”四个区域,整理出1200余册各类史志书籍,通过标注编号和登记造册,将书籍进行有序摆放,极大地方便了各单位党员干部及群众对各类史志书籍的查阅、借阅。协助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整理民族团结、党组织资料等。2024年来,县委党史研究室共服务各单位史志资料查询及电话咨询70余次,发放书籍280余本,赠送书籍60余本。二是以办公室外墙和村史馆党建阵地建设为载体建强党建阵地,搭建细化党员责任区、设立党员先锋岗2个,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践操作等方式强化党员素质和能力提升。三是加快书籍编纂出版。完成《中国共产党河口历史大事记(1948—2022)》《河口年鉴(2022)》《河口瑶族自治县年鉴(2024)》《河口县委工作纪要(2021)》《河口县委工作纪要(2022)》印刷出版发放,完成《河口年鉴(2024)》和《河口县委工作纪要(2024)》编纂任务并正在开展后期书号办理等手续,《河口县扶贫志》完成第一稿编辑任务正积极进行查缺补漏,《河口口岸发展史》基本完成征稿任务并加快编撰,参与完成《红河州瑶族志》第二稿汇编任务,积极收集整理中国共产党河口历史资料,按时按质完成《云南年鉴》《红河州年鉴》《州委工作纪要》稿件和红河州党政数据库资料收集报送任务。四是讲好中国共产党和身边故事。制作《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河口简史》《河口党史上的“第一个”》《河口和平解放》《中共在河口建立的第一支武装—河口东区游击队》《红色政权河口保卫战》等课件,持续为县级各类培训班及县级部分单位和乡镇村组宣讲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河口身边先进事迹。五是积极开展革命遗址、旧址修缮维护和历史文物排查及红色文化挖掘保护管理使用工作。深入坝洒农场3营营部、曼蛾制胶厂、王国卡古人类活动遗址、卡房古渡口、老新街(进桑关旧址)、石峡嶆古道遗址实地排查调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红色文化资源77处。分别协助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旅局制定河口蚂蝗坡公墓纪念碑及大门等修缮方案及后续修缮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修改水头烈士陵园纪念馆内容、河口城区派出所防空洞布展设计、县融媒体中心关于通过人民路历史发展看河口搬迁等工作。参与开展河口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水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六是深入大湾党支部、王国卡党支部、科维公司、四连山连部、北山小学等开展书籍赠送活动。七是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0条,上报党史新闻信息18条。

(5)统筹参与推动乡村振兴、“一老一小”、健康县城等工作。一是服从人员抽调。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持续抽调1名干部驻河口镇小河口社区任第一书记,抓实乡村振兴。抽调2名干部参与河口县深入实地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具体工作。二是持续做好挂联村组帮扶工作。按要求足额保障驻村队员的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按要求深入挂联的瑶山乡牛塘村委会牛场村民小组进行入户走访,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参与收集治乱打扫卫生、建言献策发展经济等,力所能及地帮助挂包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定期深入到所挂联河口镇小河口社区对1名孤寡老人、1名留守老人和2名留守儿童开展关爱帮扶工作,随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及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定期深入到所挂联的南昌河党支部和王国卡党支部,了解挂联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积极结对共建,抓实“四联三帮”及后进整顿,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兴边富民。三是持续开展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严格按照“健康县城”“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7个专项行动创建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级卫生城市成果,定期开展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整治工作。四是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双拥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工作,同步抓实抓细保密、普法、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工作、档案、工会、妇女、老干等各项工作。热心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和亲朋好友参加相关捐款捐物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河口瑶放自治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的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258137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1374.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5700.00元,下降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700.00元,下降6.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2581374.04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926.66元,占总支出的88.05%;项目支出328447.38元,占总支出的11.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8700.00元,下降9.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0300.00元,下降9.56%;项目支出增加71800.00元,增长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2926.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1508.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418.32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447.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137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8700.00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的减少经费也相对减少因此导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933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8%。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27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6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1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O0元,决算为1480.O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O0元,决算为1480.O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80.O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480.O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O0元,支出决算为1480.O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O0元,决算为1480.O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由于项目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00.00元,增长6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00元,增长22.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由于项目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418.3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5.82元,其中,流动资产4.68元,固定资产0.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8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5091901202025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