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4
  • 索引号
    hkxczj/2025-0078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0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河口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协同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文化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组织开展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示范州建设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12)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界人士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乡镇、农场管委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6)完成州委统战部、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宗教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以示范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河口县落实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创建“7+N”进工作,巩固提升一批示范单位,持续打造一批示范点,将八条半小组、紫檀星苑小区等作为河口瑶族自治县的特色亮点进行深度打造。实施口岸联检大楼民族氛围营造项目,推动河口瑶族自治县“五个共同”长廊建设。将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作为全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过程,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27日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二是以民生工程巩固幸福村建设成果。制定《河口县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河口县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指导性指标体系》。抓好“十百千万”等各项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30万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982万元,在沿边乡镇实施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等16个项目,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三是以民族节庆活动助推“三交”。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民族节庆活动,成功举办河口瑶族自治县2024年瑶族定歌节暨民俗文化展示展演活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2024河口瑶族盘王节(瑶山乡第二届文创周)活动,组织县布依族学会到马关县参加“千年古寨·唱响腊科”中国马关中越民歌会,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32355.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355.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23082.89元,下降49.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02322.89元,下降49.6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076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河财建〔2023〕247号河口瑶族自治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50142.54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465.24元,占总支出的84.71%;项目支出328677.30元,占总支出的15.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96796.09元,下降49.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687.15元,下降2.13%;项目支出减少2057108.94元,下降86.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减少河财建〔2023〕247号河口瑶族自治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1465.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7927.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37.46元,占基本支出的5.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677.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业务经费-绩效工作经费8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民族宗教工作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

瑶族定歌节民俗文化展示活动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瑶族定歌节民俗文化展示展演活动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5550.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相比减少2099445.89元,下降49.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41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商品和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11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21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8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完成年初预算的77.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40.5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3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40.5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3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3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40.5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3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340.5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3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37.46元,比上年减少7643.80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办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49004.4元,其中,流动资产65923.8元,固定资产830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36.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7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049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0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表2025091605485808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