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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索引号
    hkxczj/2025-0077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6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农场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各农场管委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和各农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应急救援管理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和政治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河口瑶族自治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4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24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高位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共12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与6个乡镇、23个重点行业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纳入责任书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职责分工,每季度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动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并在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带队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强化督查检查,组织开展2024年一季度、上半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发现问题148项,并加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确保各类隐患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并进行闭环管理。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先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切实排查消除隐患。截至目前,共检查发现隐患8822条,整改完成8573条,行政处罚128次,罚款133.315万元;排查重大事故隐患59项,提请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36项,目前已整改完成53项。

三是深化系统治理,全力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组织领导抓,印发《河口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并扎实推动2024年度需完成的55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聚焦重点关键抓,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推动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50次868人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50次1119人次,企业按规定开展应急逃生演练141家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31次。

四是强化行业领域监管,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以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为目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直接监管重点领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并按区县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非煤矿山领域共开展安全检查2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4条,整改完成22条,立案调查2起,行政处罚6.9万元;危险化学品领域,共检查企业46户次,查出隐患问题155条,整改完成136条,立案调查6起。烟花爆竹领域,共检查零售店11户次,查出隐患问题14条,整改完成9条,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行为1起,结案1起,查处罚金0.4万元,打击无流向标识无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20起,收缴烟花爆竹144件。工贸领域,共检查企业23户次,查出隐患问题224条,整改完成136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对监管的工贸行业企业开展“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共巡查5户,发出预警5户,现解除预警的3户。

(二)综合灾害防治方面

一是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防汛抗旱方面,动态更新预报预警信息接收人员,梳理完善预警信号接收人员信息1474人,确保各级防汛责任人预报预警信息接收成功率100%;建立《江河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分别与屏边苗族自治县、马关县签订《建立跨界河流防汛联动机制的合作协议》,切实做好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汛减灾各项工作;加强特殊群体的临灾转移避险工作,加强对孤寡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临灾转移避险工作,确保防汛应急救援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共建立特殊人群洪涝灾害临灾转移避险台账310人;加强防汛分析会商研判,有效应对每一轮强降雨,召开防汛分析会商研判会15次,发布预警提示14期,启动防汛Ⅳ应急响应3次,防汛Ⅲ级应急响应1次、防汛Ⅱ级应急响应1次;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电话叫应、调度乡镇(村组)各级防汛责任人7376人次,各乡镇叫应社区、村(组)、辖区企业、在建工地76533人次,下沉一线指导防汛工作6309人次,提前转移避险1871户4624人次。森林防灭火方面,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推动林草部门严格行政执法,全面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事用火不审批、没人管的突出问题,自今年实施以来,引发火情比2023年下降60%;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联防联控的交流与合作机制,把边境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中国河口与越南老街“一市三县”党政会谈的重要议题,积极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边境沿线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有效防范和扑救边境沿线的森林火灾。防震减灾方面,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填报了2023年度已完成抗震加固的房屋设施和2023年度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居民小区、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避难场所等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加强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并完成数据收集、汇总工作;组织开展了2024年地震应急综合实战演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河口镇、河口供电局等11支演练队伍及单位共270余人参加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准备意识。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共投入冬春救助资金130万元,对全县3333户8397人次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投入救灾资金723万元,专项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用于提前转移避险组织工作和转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补助等支出。

三是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和队伍保障。县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共储备36类17185件,确保险情、灾情发生时,人员、物资能够调得出、用得上;向桥头乡、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四个边远乡镇共计前置救灾物资帐篷200顶、棉被400床、棉大衣400件。加强力量建设,推动“电力助应急”战略合作模式,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推动组建供水、供电、道路保通等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共5支248人、防汛抢险队伍1支18人,“轻骑兵”地震应急救援队伍327人。

(三)宣传教育培训方面

深化宣教培训,充分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生产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急、水务等部门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业务培训1期,各乡镇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以及176名灾害信息员参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期,各乡镇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安全监管人员共50人参训。依托县级媒体,拍摄发布山体滑坡防范、山洪泥石流防范、地震防范、森林草原火灾防范等自然灾害避险知识宣传视频4个;积极谋划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第35个“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000余份,现场接受安全生产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768场,参与2万余人次。

(四)应急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严格督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今年以来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9家(次);组织修订完善各乡镇、河堤办、水库管理所、水电站应急预案111份(其中包括:91个山洪灾害点、4座运行水库、2座在建水库、5个在建河堤堤防、9个小型电站)。二是强化应急演练。各单位(企业)共计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284场(次),演练参与人数达134285人;开展群众转移避险演练362次,参与演练人数18168人次。三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0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7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5万元,占总收入的0.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24万元,减少6.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99万元,减少6.72%;其他收入增加0.75万元,增加68.18%。主要原因是救灾资金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0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10万元,占总支出的68.87%;项目支出219.68万元,占总支出的31.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69万元,减少6.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33万元,增长12.32%;项目支出减少106.01万元,减少32.54%;主要原因是救灾资金较去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6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与开展情况如下:

1.“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13.63万元;

2.“2240108-应急救援”支出6.58万元;

3.“2240109-应急管理”支出8.46万元;

4.“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支出46.96万元;

5.“2240299-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支出8.24万元;

6.“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33.31万元;

7.“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0.9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2024年救灾资金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6%。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7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4.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万元,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8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公务活动较少。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付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64万元,减少8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60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6万元,增长1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0万元,减少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活动较去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的原因为有效保障处置突发情况,因应急管理局工作性质特殊,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洪涝灾害等突发情况时需要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33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64万元,下降8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6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6万元,增长1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0万元,下降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活动较去年减少。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5万元,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增长17.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随之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4.53万元,差旅费4.97万元,委托业务费11.45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18.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62万元,固定资产89.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9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6801111




附件【2.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9190559499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