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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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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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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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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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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5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在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2)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县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项目建议。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会同县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县人民检察院指导、管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0)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承担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强统筹谋划,抓落实。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一是完善依法治县工作机制,于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河口县委全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二是对照“一规划两方案”及《云南省关于完善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细化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目前上报涉企的规范性文件7个。
强化督导检查,抓落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督促作用,压紧压实各单位法治建设责任。全年组织开展法治督察2次,对19个部门落实“两规划两方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等情况开展实地法治督察,并随机抽查2023年以来办结的58个行政执法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突出重点工作,抓落实。一是推动“一把手”履行依法治县职责。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述法,5个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29个执法部门进行书面述法;二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履职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规治党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全县各单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委)组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学习各类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678次。三是深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大对新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中去年留存6件,新受理11件),已办结13件,保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提升执法水平,抓落实。一是以三年行动为引领,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制定下发了《河口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并确立了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委编办、发改局、公安局等18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同向发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推动三年行动工作有效实施。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和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科学评估我县执法三年行动方案中期实施情况,同时加强对全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三是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对基层执法部门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组织形式、工作情况、开展监督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找出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四是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执法素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2次230余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线上专题培训班1次300余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次21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622603.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2603.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0712.95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512.95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拨款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48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627807.47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962.08元,占总支出的81.18%;项目支出1435845.39元,占总支出的18.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4716.95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1691.95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3025.00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1962.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8183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126.50元,占基本支出的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5845.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941348.19元,主要用于专职人民调解员办案补助、规范化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补助、公共法律援助案件补助、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补助、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补助经费等。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省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2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经费52847.2元,主要用于补助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奖励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2603.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385512.95元,增长5.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63.27%,主要用于慰问退休职工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春节及重阳节慰问退休干部职工。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72111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5%,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4%,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运行、司法基层业务、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数不包含上级项目数。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95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7%。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职业年金未全部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281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9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完成年初预算的78.2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的公积金测算基数与年初预算系统测算不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350.00元,决算为68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990.39元,增长433.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800.00元,决算为53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23%,完成年初预算的3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5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7%,完成年初预算的32.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490.39元,增长41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00.00元,增长5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2320.00元),较上年增加12500.00元,增长5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350.00元,支出决算为68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990.39元,增长433.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800.00元,决算为53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5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490.39元,增长41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500.00元,增长5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2320.00元),较上年增加12500元,增长5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ETC支出增加、开展全州社区矫正交叉检查工作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8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州社区矫正交叉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922.50元,比上年增加19753.76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水电费、办公费、电话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336463.59元,其中,流动资产37693.09元,固定资产4291206.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63.5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90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6548.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GK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GK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5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091805293970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