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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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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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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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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广科(智慧旅游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坚持产业为基,夯实发展支撑
一是提升经济指标。2024年1-12月份接待国内外游客431.17万人次,同比增长16.64%;旅游总花费52.97亿元,同比增长14.04%。完成河口八条半房车营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10万元。二是加快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在建项目2个,新谋划项目3个。引进建水紫陶文化有限公司、云南盘丝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等多家外来企业开展异域风情街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聚集区提升改造、业态培育。目前已完成街区初步设计,正在洽谈项目相关合作事宜。同步开展中国·河口口岸森林公园提升活化建设项目、河口国门口岸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等多个新谋划文旅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规划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着力推进跨境旅游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云南盘丝洞文旅产业有限公司到瑶山进行文旅项目开发建设,并于2024年9月3日邀请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合作双方举行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三是发展乡村旅游。持续推进河口瑶族盘王小镇文旅业态植入等工作,配合实施瑶山农文旅融合项目,丰富完善乡村旅游休闲项目。指导河口镇城郊村、南溪镇南溪村、瑶山乡水槽村、桥头乡东瓜岭村积极申报创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其中,八条半·忆光年被正式认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充分挖掘我县文化旅游资源,制定以“各美其美·华彩一堂”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精品路线3条。恢复运营河口南溪河漂流项目,重启南溪河八条半至蚂蝗堡段漂流。2024年,乡村旅游累计接待游客人数29.1601万人次,同比增加15.05%,累计乡村旅游消费收入407.244万元,同比减少15.42%。
2. 坚持文化为民,丰富产品供给
一是抓实公共服务之本。提供图书馆、文化馆、河口起义纪念馆、河口博物馆持续开展免费开放服务,2024年,河口瑶族自治县博物馆、同盟会河口起义纪念馆累积接待游客约8.3万人次,为来馆参观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免费提供讲解330余场。图书馆共接待读者1500余人次。全年共开展两期舞蹈、声乐、美术培训,辅导群众文艺队80余次,辅导1000余人次。推进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云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为确定河口镇、瑶山乡为一级站,南溪镇、桥头乡、老范寨乡为二级站,莲花滩乡为三级站,通过等级率为100%。二是抓实文化惠民活动。积极开展“书香河口”、中越“经典咏流传”诵读交流、“小小图书管理员”“书香九进”等各类图书推广活动18次。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慰问演出、民族特色“文化年”春节系列“非遗里的中国年 河口邀您过大年”春节民俗文化活动、“友谊携手 同乐同欢”中越妇女文化交流、第一届“金花茶”群众文化广场舞大赛、河口“区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合唱比赛等共计38场,国家公共云平台发布直录播3场次,线上观看人数约11.89万,线下观看人数2.85万人次。三是抓实文艺作品创作。创作歌舞、小品等形式新创作品10余个。参与红河州群众文化艺术“白鹇奖”节目评选,推荐舞蹈《幸福语》《妈妈,女儿》,小品《竞聘》,歌曲《河口》《门莎》参选,获得优秀组织奖。三是依托国门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国门书社”、图书馆分馆等,与社区共建智慧城市书房、打造警民文化空间。
3.坚持创新发展,传承优秀文化
一是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开展瑶族民歌、壮族刺绣培训,逐步开展非遗展览、互动体验、专题讲座。举办布依族传统民歌培训班2期,参加培训学员40人,培训课时72个小时。开展布依族花歌、二胡、月琴培训6期。拍摄非遗项目视频,制作教学片广泛传承和传播。拍摄蓝靛瑶瑶妇女头饰戴技艺视频,制作成技艺教学视频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目前播放量达4.9万人次,网友收藏学习160余人。二是开展非遗进校园。与民宗局、教体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南溪民族中学挂牌设立第二个“河口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编导瑶族舞蹈课间操,河口三中、河口民中、瑶山乡牛塘小学进行瑶族传统舞蹈教学,拍摄示范教学视频通过网络广泛传播,目前播放量1.6万人次,各地网友收藏学习160余人。在中小学校开设瑶族舞蹈课间操、瑶族民歌、瑶族刺绣项目进学生兴趣班课程,参加学习的学生200余人。三是开展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为完善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谱系,经开展广泛认定宣传,各乡镇、民族学(协)会,上报县级代表性传承人43人,经专家评审确认38名符合申报相关条件,认定公布38人为河口瑶族自治县第三批县级非遗项目保护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县级传承人罗来昌荣获省民族学会布依族研究专委会颁发的全省第一家“布依族四月八牛王节传承户”。四是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2024年5月开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以县域为基本单位,实地开展文物实地调查。目前已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完成三普复查47处,复查率达100%,新发现11处。
4.坚持品质提升,做强文旅品牌
一是升级文旅宣传阵地。持续做好河口文化和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新媒体平台运营,确保内容及时更新。2024年,制作发布抖音视频97期、微信公众号201期(437篇)、微信视频号71期、微博110期。加大对“河口文化和旅游”新媒体账号的内容优化和升级改版。策划推出文化中国行|文物河口、节气河口、河口非遗图鉴,最云南|玩转河口,娜’s Vlog等栏目。在“河口文化和旅游”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视频号新媒体平台发布《最云南·玩转河口|在这里,感受咖啡与香氛的碰撞》《越南国庆节小长假河口口岸入境游火爆》等原创报道,宣传河口文旅资源。二是推进中越跨境旅游业务。根据越南客源地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两国六目的地”黄金旅游线路、跨境旅游产品。共推出71条州内入境旅游线路,其中:河口一日、二日、三日游线路3条;州内精品游线路6条;州内游其他线路62条。2024年,7家旅行社组织国内游9个团239人,入境团队10144团154115人,其中持通行证9371个团135290,持护照773个团18825人。2024年1月31日,个旧(中国)—沙巴(越南)国际旅客运输线路正式恢复通车,有效解决了跨境旅行中多次转车、长时间候车等方面的困扰,为满足中越双方群众跨境旅游需求,助推双边经贸、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依托“河口文旅云工作平台”系统,进一步优化边境游团旅游申请业务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提升团队审批与团队通关效率。今年5月11日,在越南老街市成功举办“跨境旅游产品”推介会,重点向越南企业推介了“两国六目的地”“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精品旅游线路,河口本地旅游企业、省内知名旅游企业与越南老街旅游协会等18家企业共话交流合作。8月28日成功与越南老街市文化和信息局开展文化旅游交流会谈工作,并在文化交流、旅游合作、旅游项目开发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推动双方文化旅游合作迈向新台阶。三是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申报。按照文旅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第二轮边境旅游试验区申报。今年6月经云南旅游规划院专家团队实地考察调研、分析编撰,并邀请专家团队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后完成《河口县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并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参选。四是不断扩大对越文化交流合作。紧抓地缘优势,以文化相通促民心相通,积极打造中越文化交流品牌活动,不断增强文化传播力,使文化“走出去”。积极开展了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暨边民大联欢活动、“友谊携手同欢同乐”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暨中国河口与越南老街妇女文化交流活动及中越民间文化交流活动5场次,不断推动中越两国文化交流,促进双边互助共信。2024年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暨边民大联是2017年以来中国红河州与越南老街省共同举行的第6次跨国春晚。30多家媒体对晚会进行了现场直播,在线观看量达到2158.9万。双方群众共庆佳节,已成为红河州与越南加深友好交流、共筑深情厚谊的“金名片”。
5.坚持政策保障,激发旅游市场活力
一是出台鼓励旅行社组织外籍游客在河口住宿的奖补政策。旅行社组织外籍游客住宿河口数量为1万人次以上、3万人次以上、5万人次以上,按实际人数每人分别给予5元、8元、10元的奖励。根据2023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县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积极为远景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申报2023年招徕省外游客奖共计12.27万元。二是不断为企业办理设立、注销、变更、年检换证和备案业务提供便利。2024年,共办理46件行政许可业务。其中新设立19件;延续变更许可26件;营业性演出备案1件。
6.坚持依法行政,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加强巡查,净化文旅市场。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等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2024年开展“利剑护蕾”“扫黄打非”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34次,重点治理未成年人上网、未成年人进入KTV娱乐场所等行为。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巡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和经营秩序,为群众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2024年,开展各检查工作111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14人次,检查各类场所743家次(检查网吧81家次,KTV歌舞娱乐场所209家次,旅游经营场所65家次),导游人员53人次、旅游大巴46辆次、旅游团队46个,拆除“非法卫星”173套。二是公正执法,维护文旅市场法治。受理办结来自电话、一部手机游云南以及12345等渠道的投诉件10件,共退赔游客2839元,办结率100%;办结普通案件3起,简易案件6起,处行政处罚3.51万元。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为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10762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02620.35元,占总收入的99.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30478.77元,增长28.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38438.77元,增长28.8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960.00元,下降61.42%。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财预〔2024〕339号河口瑶族自治县国门文化馆、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114728.15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290.36元,占总支出的34.62%;项目支出19690437.79元,占总支出的65.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33729.24元,增长28.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015.21元,增长1.99%;项目支出增加6530714.03元,增长49.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财预〔2024〕339号河口瑶族自治县国门文化馆、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24290.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06352.84元,占基本支出的95.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7937.52元,占基本支出的4.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90437.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文化旅游业务费—绩效工作经费177900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报刊杂志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电费;
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676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体检费、意外伤害保险费;
宣传及活动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51100元,主要用于我县“河口文化和旅游”公众号(微信、微博、抖音、慢直播)平台运营,完成文化和旅游宣传主题小视频制作,积极参加对外宣传推广、推介活动等相关费用;
流动舞台车维保费—绩效工作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流动舞台车的使用根据进乡村开展惠民演出工作安排使用,一年计划最少使用4次进乡村开展演出工作;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25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年度聘请律师顾问费用;文化旅游办公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584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部门正常运转所需办公耗材费用、邮电网络通讯费、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采购。
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县文物管理所拟对县级23处文保单位进行标志碑、说明牌的制作安装,力争实现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和说明牌全覆盖,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262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增加6737096.40元,增长28.83%,完成年初预算的262.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568.4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财教〔2024〕328-01号中越文化交流活动补助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78897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4%,完成年初预算的255.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财建〔2024〕104号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008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河人社薪〔2024〕22号祝传荣5月份退休;河组字〔2024〕45号李云10月份退休;河人社薪〔2024〕92号黄励12月份退休。退休人员增加,追加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0581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7%,完成年初预算的669.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财教〔2024〕172号河疫防指复〔2022〕145号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5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完成年初预算的81.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900.00元,下降94.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900.00元,下降94.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下乡推进文化艺术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937.52元,比上年增加13857.03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度其他交通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7728.28元、差旅费19679.50元、工会经费110599.74元、其他交通费1711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6089477.44元,其中,流动资产1332464.93元,固定资产4731929.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981.97元(净值),其他资产10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897.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1347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270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表2025091703493568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