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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索引号
    hkxczj/2025-0071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32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起草部门规章草案;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和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推广;配合做好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个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协商一致。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河道内沙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水务局为行政单位,机关下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水电科、农村水利科。

河口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处

3.河口瑶族自治县城护岸防洪堤建设管理处

4.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测站

5.河口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所

6.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旱灾害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处

3.河口瑶族自治县城护岸防洪堤建设管理处

4.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测站

5.河口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所

6.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旱灾害监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河口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上级水利部门及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全力推进水利工作。

1.水利工程稳步“加速跑”。大田房水库竣工,全县水库年供水能力从306万m³跃升至867万m³。获2.19亿元增发国债,用于天生桥水库建设,建成后将新增供水量2799.5万m³。积极吸引合作方,多渠道筹资加快旱塘水库-西阳水库-大田房水库-槟榔寨水库连通工程、西阳水库工程建设,解决工程性缺水及口岸、自贸区供水问题。

2.农村饮水夯实“防护网”。2024年我局投资3357万元实施河口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年度维修养护项目、抗旱提水工程等项目,重点解决季节性缺水地区问题,惠及55个村小组48950人。统一全县365个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牌,完成66份水样检测,提高水质监测覆盖率。

3.河道治理点燃“新引擎”。全县5个河道治理在建项目稳步推进,完成界碑维护27座,完成投资291万元,新街集镇段、大梁子河治理工程有效改善防洪现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水资源管理驶向“新彼岸”。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守用水总量红线。2024年新办2件取水许可,新装3套农业在线计量设施,完成首单水权交易。核定63个取用水户年度取水计划,多家单位、小区和企业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建成40立方米雨水蓄水池。开展取用水户检查及计量设施梳理,征收水资源费119.53万元。印发生态流量通报,开展水源地水质检测与宣传活动。

5.河长制落实“齐同舟”。全县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共设河长121人,另设电站河长、企业河长、巡河员、护河员、社会监督员等200人。2024年,各级河长巡河4529次,达标率100%,解决河湖问题352个。开展清河行动71次,1204名党员干部及群众参与,清理河道杂草淤泥。完成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复核70个,正在整改3个。与屏边苗族自治县、马关县建立跨界河流防汛联动机制,与越方联合成立“中国(河口)—越南(老街)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槟榔寨水库2024年建成省级绿美河湖典型标杆对象;槟榔寨水库、南溪河南溪镇复合段和大梁子河桥头乡复合段通过2023年省级美丽河湖现场复核工作,有望评为省级美丽河湖。

6.防汛抗旱持续“战斗力”。县水务局积极配合,坚持多部门会商研判,持续做好监测、调度、上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明确任务。储备管理防汛物资,组建30人应急抢险队伍,在“摩羯”台风期间,积极响应“1262”工作机制,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共发布5396次预警,信息发布涉及56065人次,确保了全县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7.水土保持扛起“硬肩膀”。一是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向25家生产建设单位发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并宣讲2篇典型案例被州水利局采纳推送。针对省级反馈的2个卫星遥感图斑,督促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下发责任整改通知书18份,立案查处并罚款5万元。统筹各方力量,完成1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目标。

8.全面从严治党守住“安全线”。开展党纪学习主题教育,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推进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开展家访行动,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强调廉洁纪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县水务局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6,599,60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99,600.46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了221,570,443.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21,570,443.08元,增长了1,475.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向上争取资金较多,仅天生桥水库国债资金就2.19亿元,而上年,全年收入仅15,029,157.38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了9,120元,下降了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上年数据是由组织部转拨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6,608,000.46元。其中:基本支出7,565,832.49元,占总支出的3.20%;项目支出229,042,167.97元,占总支出的96.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了221,582,064.08元,增长了1,474.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159,667.14元,增长了2.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新增了7人,人员经费开支和办公经费开支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了221,422,396.94元,增长了2,905.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资金较多,仅天生桥水库国债资金就2.19亿元。而上年仅有一些小项目资金的列支,总的支出数仅7,619,771.03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65,832.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55,747.23元,占基本支出的95.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0,085.26元,占基本支出的4.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042,167.97元。其中: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9,000,000元,为河口县天生桥水库工程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河口县天生桥水库工程的前期报告费、征地费及工程款支付,已完成支付。

河口县天生桥水库工程非法占用土地经费3,641,956元,主要用于河口县天生桥水库工程上缴非法占用税,已完成上缴。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项目1,7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已完成支付。

河口县2024年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河口县4座水库维修养护,已完成支付。

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工程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133段治理工程莲花滩小学段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已完成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99,600.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1,579,563.08元,增长1,475.23%,完成年初预算的58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5,11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8%。其中:634,821.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0,759.68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344,691.56元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23,855.99元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20,988元用于职工死亡抚恤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我局较预算时新增了7人,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628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较预算时新增7人,职工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互助和大病保险等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槟榔寨水库绿美河湖项目的报告编制费及工程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奖补资金,年初预算时不知道会有该笔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233,584,79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3%,完成年初预算的623.67%。其中:4,676,022.2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费用;228,908,767.97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我局水利项目仅做了3,297.3万,而仅河口县天生桥水库工程项目实际到位并支付了22,264.20万元,远远超出了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8,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局人事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摩羯”台风灾后维修、维护等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预算时不知道会有该笔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643元,决算为92,3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了61,196.19元,增长了196.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30元,决算为89,2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67%,完成年初预算的7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13元,决算为3,0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3%,完成年初预算的3.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105.19元,增长了21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1元,增长了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91元,增长了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643元,支出决算为92,3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了61,196.19元,增长了196.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30元,决算为89,2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13元,决算为3,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务局严控公务用车费用;在公务接待方面,水务局也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及财政局制定的政策标准,精打细算,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了61,105.19元,增长了21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了91元,增长了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了91元,增长了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经费不足,公务用车修理费及部分接待费尚未支付,累积到本年支付,所以“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河长制、农水项目、水库建设管理、河道治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安全生产检查及行政管理运行等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及安全生产检查、绿美河湖项目认定、河道项目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085.26元,比上年增加16,481.16元,增长了5.61%,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较上年增加,相应办公经费增加,所以今年机关运行费用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电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养护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56,504,924.40 元,其中,流动资产15,379,594.82元,固定资产321,425.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140,803,903.98(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5,776.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9,611.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6,790.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3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4,916.6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2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3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374元。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32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09180432029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