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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索引号
    hkxczj/2025-0071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承担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心中;承担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收集本村(社区)退役军人数据信息;指导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并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辖区内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建立完善烈士档案,积极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历史资料、物品,做好烈士陵园纪念馆管护,为社会各界、参战老兵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思政引领工作,着力汇聚发展力量。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凝聚思想力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过程,常态化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各类学习3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为推动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动能。二是传承英烈精神,凝聚奋进力量。推进英烈文化思政课教学实践建设,聘任黄普顺、罗增喜2名同志为“老兵宣讲”主讲人,探索建立红色讲解员机制,先后开展宣讲5次,将“红色课堂”搬进机关、学校、社区,激励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踔厉奋发、建功未来,三是加强宣教引导,凝聚“榜样”力量。认真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多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今年以来,先后联合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国防知识宣传12场,参与人员超2000人次。2024年度1人荣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拍摄专题宣传片“初心如磐”,获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网络正能量作品宣传,充分挖掘县域内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讲好“榜样”故事,展示“榜样”风采。

(2)固化双拥创建成果,合力打造共建示范。一是用心服务驻河部队。常态做好春节、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慰问工作,共计慰问驻河部队27支,累计慰问各类物资29.7万元;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民宗局、县文旅局等部门与驻地部队举办2024年云南省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三人篮球大众争霸赛河口赛区预赛暨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杯”和“双拥杯”3×3男子篮球赛、河口瑶族自治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4年“互联网+军民义务植树”、各类文艺会演19场次,丰富了驻地官兵的文化生活,也加深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军民之间的情感联系,谱写了一曲军民团结、共建和谐的动人乐章。二是高标准做好拥军优抚。升级“军人驿站”拥军品牌,及时落实退役军人和“三属”在河口城区内免费乘坐公交等优待措施;联合人武部、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4名三等功、21名“四有”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受奖喜报及慰问金6200元,提高了军人军属的自豪感、获得感和成就感,激发适龄青年投身报国的积极性、献身国防的使命感。三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为传递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牢固树立军民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心连心的良好氛围,举办专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慰问演出,展现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和各民族同胞团结一心、携手共进的精神面貌,激发起全社会的拥军之情、崇军之意,营造出关爱退役军人、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氛围。

(3)细化服务保障举措,聚力构建全域服务。一是探索退役军人服务全领域延伸。落实县退役人士服务中心与省、州关爱基金会帮扶机制,围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子女助学等工作,探索困难救助帮扶多元化模式。依托省、州关爱基金会常态化做好烈属、困难退役军人等走访慰问,及时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对11名因病因灾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2名困难“三属”给予慰问并发放慰问金0.9万元。二是不断夯实保障体系基层基础。全县54个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全部实现“七位一体”“四位一体”的工作要求。四是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经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发文批复,同意河口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更名为河口瑶族自治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名,对于全面推动褒扬纪念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优化就业安置服务,助力创业同心同行。一是高效推进阳光安置。全面推行2024年度退役士兵“一件事”,累计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人并妥善安置。二是聚焦推进就业扶持。组织开展县级退役士兵就业招聘会2场,组织参加州级招聘会1场,参加单位38家,提供就业岗位661个,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服务40余人次,新增就业退役军人32人。三是完成全县教育培训系统补全录入。同时,精准对接用工与就业需求,开展就业帮扶服务,大力实施就业政策扶持。四是加强企业信息沟通,互通有无,助力企业抱团取暖;及时跟进助企服务和帮扶宣传,充分发挥军创企业优势,发挥战友“传帮带”作用,搭建好助富帮富共富桥梁。

(5)强化优抚褒扬工作,全力落实优待政策。一是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累计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369.8万元、发放部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21.2万元、发放“成建制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336.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发放方便快捷,通过“一站式”结算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5人次9.15万元,为147名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76万元;落实185人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9.67万元。二是常态化开展好优待证申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021人次提交优待证申请,审核通过人数1747人,签收已制好优待证1702张。四是圆满完成年度祭扫保障工作,共计接待来河各类祭扫人员9000余人,提供志愿者服务300余次,发放祭扫宣传单8000余份。顺利保障原93团357人、124团611人、123团375人、128团53人等重大团体的祭扫服务保障任务。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得到了省、州、县党委、政府的肯定及团体和广大祭扫人员的认可和好评,共收到124团、125团、126团和烈士家属赠送的锦旗4面。

(6)硬化思想政治基础,提升权益维护实效。坚持信访事项就地解决原则,结合党建引领矛盾纠纷“三个三”排查化解机制,强化退役军人事务、政法、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协调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截至目前,累计办理信访事项3件(均为转办件)已按期答复,矛盾纠纷化解6起。通过解释政策、梳理问题、稳定情绪等一系列细致有效的工作,确保了重点人员的稳定。目前,我县退役军人无去州赴省进京上访,对维护我县政治、经济、生活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51164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03441.26元,占总收入的99.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200.00元,占总收入的0.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4815.95元,增长5.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6615.95元,增长4.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8200.00元,增长80.33%。主要原因是20808抚恤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621341.52元。其中:基本支出5300741.25元,占总支出的30.08%;项目支出12320600.27元,占总支出的69.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7899.03元,增长5.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6701.62元,下降14.33%;项目支出增加1794600.65元,增长17.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较上年增加903035.68元;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较上年增加1824022.2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00741.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54283.05元,占基本支出的9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458.20元,占基本支出的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20600.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死亡抚恤支出548973.75元,伤残抚恤支出1537434.16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526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209459.95元,其他优抚支出3953354.64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等支出;义务兵优待支出1171246.65元,主要用于服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褒扬纪念支出3323122.76元,主要用于河口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南溪军供站支出;退役士兵安置支出563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683203.93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工资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5133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等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35643.64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经费;拥军优属支出296516.29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28856.61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56094.89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344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增加826615.95元,增长4.99%,完成年初预算的210.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4056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7%,完成年初预算的216.17%。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等支出;服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支出;河口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军供站支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支出;军休干部工资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包含上级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500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包含上级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8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80.9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有一人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决算为81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96.00元,下降57.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1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96.00元,下降57.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96.00元,下降57.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81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维费由单位自有资金支出,支出金额22668.81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96.00元,下降57.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维费由单位自有资金支出,支出金额22668.81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走访慰问、公务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双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58.20元,比上年减少9749.80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规范日常办公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989382.37元,其中,流动资产113206.32元,固定资产348242.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520000元,无形资产7933.3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04434.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683.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48.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8.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091909302279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