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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索引号
    hkxczj/2025-0070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七)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河口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老龄办工作科、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农村中心敬老院(河口瑶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殡葬服务中心

4.河口瑶族自治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机制健全、服务暖心,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二)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发展彰显红河特色。

(三)高位推动、分类保障,“一老一小”关心关爱工作深度践行。

(四)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社会事务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五)精心策划、精准发力,慈善事业发展呈现新气象。

(六)创新思路、扛牢责任,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

(七)审慎稳妥、扎实推动,区划地名管理规范高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029285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58911.81元,占总收入的99.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433948.06元,占总收入的0.5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97207.68元,下降6.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40840.26元,下降6.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3632.58元,增长1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动态管理困难群众人员变动导致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坝洒中学2024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县委组织部2024年春节慰问、孤儿2024年1—12月基本生活费及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0161625.68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9469.46元,占总支出的12.74%;项目支出69952156.22元,占总支出的87.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70215.34元,下降6.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46277.65元,增长19.23%;项目支出减少6916492.99元,下降9.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沿边定补等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09469.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83027.86元,占基本支出的9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441.60元,占基本支出的2.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952156.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3281018.43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儿童福利1386060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老年福利573467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养老服务15384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79144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18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770856.18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临时救助支出11538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5762.79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59439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19171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27000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52000元,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50644.66元,主要用于202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敬老院开支。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94658.73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52580.56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11672.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4%。与上年相比减少5275854.99元,下降6.27%,完成年初预算的589.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45.01%。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10047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7%,完成年初预算的620.10%。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困难群众资金发放、养老服务支出、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机关运行管理经费、社会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动态管理变动、业务资金未将上级拨款列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977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3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29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454.00元,下降46.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217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11%,完成年初预算的8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89%,完成年初预算的32.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250.00元,下降5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00元,下降2.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4.00元,下降2.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支出决算为29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454.00元,下降46.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21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250.00元,下降5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4.00元,下降2.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4元,下降2.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工作和到上级对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州民政局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交叉督导工作、州民政局到河口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调研、州民政局到河口瑶族自治县调研社会救助工作、州民政局关于协助做好边境口岸行政区划设置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441.60元,比上年减少10941.42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30201 办公费 95850元

30211 差旅费3800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 5000元

30228 工会经费 48190.60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50元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7800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051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2616432.84元,其中,流动资产5507221.68元,固定资产28342813.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463798.07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3026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2558.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1245.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1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1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1111




附件【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09190819334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