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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hkxczj/2024-0002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000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提升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农村经济收入逐年提升,2021年末,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7805万元。积极支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规模逐年扩大,2021年末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7827万元。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要务之要务、中心之中心、重点之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拓宽招商引资工作渠道。紧扣固定资产投资这条主线,通过出台政策、完善机制、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为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扶植力度,不断拓宽农村人口收入渠道,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746元。

(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方针,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镇守边关、视死如归”的决心扛起强边固防的责任,健全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截至目前,全镇共设置抵边一线执勤点46个、二线执勤点6个、应急避难场所1个、临时隔离点6个、抵边一级联防所1个、二级联防所1个、三级联防所8个,抽调355人24小时常态化值班值守。一是强化边境疫情防控组织和制度保障。根据疫情防控各阶段工作要求,优化调整镇境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南溪实际建立健全《南溪镇防范应对境外疫情蔓延引发大量人员涌入境内的应急处置预案》《南溪镇境外疫情防控执勤点包保及边境巡逻防控工作方案》及封镇封村工作预案等方案指南,夯实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二是强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十户联防、五户联保”邻里守望模式,组织协调县政协等13家单位575人结对包保全镇2803户9071人实行网格化分片区包干,压责任、防输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对外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返乡务工人员的排查、管理和监测,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管理体系,织密疫情防控“网格”。三是强化巡逻值守。实行“镇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强边固防突击队+村组干部”夜巡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守边强大态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交接班、车辆排查、日常巡查等工作记录,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四是构建立体化防控格局。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边境线“五级段长制”,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全部下沉一线,分段包点,设立镇级段长11名、村级段长55名积极配合县级段长建成南溪镇QBGF基础配套设施铁丝网建设20.253公里,构筑境外疫情输入的一道“钢铁长城”;同时通过入户宣传、“村村响”广播、悬挂横幅、粘贴海报等方式,加强宣传动员,引导身边群众自觉参与,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的强边固防强大合力,在辖区内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立体化防控格局。五是抓好疫苗接种。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做好全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的部署要求,确保我镇符合条件的人群“应接尽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镇3岁以上人群第一、第二、第三剂累计接种疫苗18428剂。六是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将全员核酸检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召开会议统筹核酸检测工作,迅速动员,狠抓推进,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完成。南溪镇先后共完成核酸采样33454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七是严控重点场所。抽调工作组常态化督促辖区农贸市场、学校、超市、车站等重点场所每天严格落实“扫码、侧体温、戴口罩、常消毒”等防控措施。

(3)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执行河长制、林长制,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巡河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护林增绿;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新模式,焚烧垃圾、桔杆等得到有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融入红河、南溪河、八字河和193公里边境线“三河一线生态廊道”建设,守护河畅水清,实现岸绿景美,打造最美国境线南溪段,保障南溪镇生态环境安全。

(4)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一是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的扶贫开发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争取更多政策和项目支持,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二是深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力推进农村厕所改革,全力推进实现卫生公厕全覆盖,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以龙堡村委会芹菜塘小组、安家河村委会马场小组为试范点,打造一批国门美丽乡村。三是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前谋划编制好乡村规划,抢抓省委乡村振兴“百千万”州委“十百千”工程实施机遇,不断完善和补齐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提档升级。

(5)不断改善民生福祉。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了对民生、社会保障、卫生等各项事业的投入力度。辖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明显改善,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升学率在全县乡镇中名列前茅。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和改善,全镇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32.48万元,发放各类医疗救助金10.54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优抚金84.16万元,发放临时救助5.1347万元,受益人数达1010余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099人,续保率99.46%;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南溪村马多依下寨被评为“全国文明村”。

(6)持续抓实边境管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久战。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要求,进一步认清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进一步树牢国门意识、国土意识,全面落实防控责任。一是按照《河口县实行疫情防控边境段“五级段长制”的工作方案(暂行)》要求,压实镇村级段长巡逻巡防责任,管住边境,守好国门。二是针对目前越南疫情的严峻形势,积极配合县级部门进一步加强边境疫情技防、人防和物防措施,构建立体化防控格局,配合县级段长及时调整、优化卡点设置,增设明卡、暗哨,做好流动卡点调配;三是进一步强化与派出所、驻军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防控卡点包保机制,形成防控强大合力。四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社会爱心团体等争取资金和物资设备支持,不段筑牢边境防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南溪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内设机构共16个,分别是:1.党政办2.党建办3.纪委办4.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5.集镇办6.财政所7.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8.乡村振兴办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10.应急办11.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4.水务服务中心15.武装部16.人居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4,472,26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82,355.70元,占总收入的76.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89,914.05元,占总收入的23.76%。与上年对比增加15,722,2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815,419.55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5,299.29元,占总支出的51.15%;项目支出16,030,120.26元,占总支出的48.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2,200.00元,导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85,299.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672,80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提升,办公费等公用经费因疫情工作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11,952.71元,占基本支出的7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3,346.58元,占基本支出的2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30,120.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99,300.00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增加。本年项目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财政所能力提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9,66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4%。与上年对比增加6,341,200.00元,导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3,42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3%。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4,6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发放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8,63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发放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0,65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发放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102,32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发放及农户农林类补贴的发放,如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效益补偿金、商品林停伐补助、护林员补贴、草原补贴、森林抚育补助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354.00元,完成预算的10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135.00元,完成预算的7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219.00元,完成预算的20.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购置了一辆新的公务用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9,371.24元,增长3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5,152.24元,增长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81.00元,下降16.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购置了一辆新的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135.00元,占79.90%;公务接待费支出29,219.00元,占20.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13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000.00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13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的车辆燃料费,车辆日常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2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2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接待产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636.3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95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公用经费都是通过零余额拨入,且是以项目的形式,因此以公用经费的形式拨入较少。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镇业务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车辆保险费、业务费、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资产总额37253556.64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4048.3元,固定资产635151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828176元,无形资产6000元,其他资产6613822.2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13.8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0539.5元,固定资产减少136125.62元。没有处置房屋建筑物;没有处置车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253556.64

11454048.3

6351510.09

2526757.5

2148499


1676253.59


12828176

6000

6613822.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51518.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51518.9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51518.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1111



附件【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