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娇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原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0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交办建议后,我局成立了办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站所及工作人员积极对接县发改、县水务、县交通等协办单位草拟回复材料,并于2026年7月23日联系了建议代表开展电话协商工作。
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将原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及城乡融合发展整体布局,实现与周边村组规划的无缝衔接意见建议。河口县四个农场全面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体系。自属地管理以来,河口县坚持推进“一纳入覆盖”政策落实,把改善和发展民生放在首位,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655万元,实施橡胶生产道路建设180条157.75公里;投资1400万元,实施垦区棚户区改造196户;投资234.56万元,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3件;垦区内242.74公里进村公路实现全部硬化;垦区均建有垃圾池,实现垃圾收集、清运全覆盖;垦区内改扩建卫生户厕5038座、公厕162座;累计投入资金5166.64万元,实施衔接(扶贫)资金项目47个,聚焦于热带特色水果种植、农产品加工、生产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公厕、垃圾池、收胶站、挡墙等基础设施改造,垦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
河口县农场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设立专栏明确提出要“补齐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短板”。且县农科局在起草《河口瑶族自治县“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也设立农垦改革专栏明确“统筹垦地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短板”。在常态化帮扶工作中,已将农场社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等建设内容纳入项目库项目27个,2026年安排实施常态化帮扶项目17个,总投资1443.4万元,建设包括农场社区热带水果产业园、渔业养殖、林下经济、产业道路、两污治理、公厕改造、照明亮化等内容。同时将4个农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特殊单元,分区域纳入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如一次性种粮补贴、边民互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以及重要的民生保障政策(如“两免一补”、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生活补贴、临时救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保障政策等),均已全面覆盖至农场居民,职工群众同等享受政策红利。
(二)关于建议分配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专项资金时,给予一定比例的倾斜支持,或设立过渡期的专项补助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县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县本级“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责任沉重,有限的财政资金仅能保障国家和省级规定的“三保”支出刚性需求,已无财力空间单独预算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类专项资金。
同时,县级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重点在于规范执行、安全运行和绩效监督,并不具备自由裁量分配比例的权限。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或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为完成特定工作目标和任务而专门设立,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等领域的资金。县级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会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组织专项资金的申报以及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而非自主决定分配方向和倾斜政策。
(三)关于建议建立联动推进机制,针对社区基础设施短板,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等更高层面的资金与政策支持。县发改局牵头编制《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统筹县级各行业部门谋划涉及垦区多领域的49个项目资金57.17亿元。编制了《河口县2026—2028年以工代赈实施方案》,规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5个,总投资约2.23亿元。其中,部分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原农场区域,既补齐农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配套功能,又有效带动辖区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增加群众收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在编制“十五五”各项规划中,积极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常态化帮扶项目、交通水利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解决原农场社区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短板,同时积极对接请示上级部门将农场危旧房改造、沿边补助等针对农村户籍政策纳入垦区支持范围,统筹相关政策资金,给予专项扶持,让垦区居民真切感受到党的关心关怀,增强垦区边民的安全感、幸福感。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