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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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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业联合会:

你们在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规划一片区域作为烟花爆竹燃放场所,以吸引游客停留的建议》第70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9月3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河口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4〕37号文件已对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其他燃放区域” 作了明确规定。其中,限制燃放区域为河口县城市建成区,除春节、元旦、国庆期间可在滨河路街心花园河堤段、红河魂河堤段、明珠广场河堤段、北山渡口河堤段、北山社区居委会河堤段位置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河口县建城区范围:以城区街心花园为中心,东至环城路四连山脚,南至滨河路河堤沿线,西至阳光美地,北至云盛百年城)。

禁止燃放区域及限制燃放区域外的范围,单位和个人要履行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责任,在做好各项安全、不影响市民和环境卫生等措施后,可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我局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提案面商会,就有关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及有关部门职责与有关政协委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沟通。

二、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关于科学选址与规划建设”的建议。燃放选址需结合安全距离、消防条件、应急疏散等因素。滨河路的滨江国际周围靠近口岸管理区、中外游客密集,需维护良好秩序,守住国门形象与边境安全底线,不给予采纳。限制燃放区域滨河路街心花园河堤段等5个烟花爆竹燃放点的选址,相对区域开阔、交通方便,但燃放点区域较小,且位于城区主干道,居民区较为集中,在燃放过程中将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以及待燃放烟花爆竹聚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结合滨河路的实际情况,暂无条件对以上燃放点进行升级改造或拓展空间。

二是关于“设计烟花+ 系列文旅活动”的建议。因地域限制和城市规划布局的限制,县建城区范围暂不具备打造“ 烟花+ 系列文旅活动”。建议围绕瑶山“盘王节”、桥头“ 花山节” 等民族节日打造体验。

三是关于“加强宣传引导与配套服务”的建议。县住建局已在限制燃放区域滨河路街心花园河堤段等五个烟花爆竹燃放点周边设置了3处中越双语烟花爆竹燃放温馨提示牌,明确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国庆节期间燃放外,其他时间禁止在建成区范围内燃放的温馨提示;县应急局全面督促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配备清晰、醒目的中越双语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燃放说明;要求零售店公示中越双语价格标签和安全须知,方便越南游客了解购买和安全燃放要求。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与守法自觉,引导游客文明、安全、有序燃放,配合设置中越双语警示牌、安全须知、禁放通告,方便越南游客理解遵守。

四是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的建议。县应急局在重点时段加密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巡查检查,确保禁放区内无烟花爆竹销售行为;同时,做好政策宣传,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店向购买者宣传禁放区域划定范围和禁放要求,从销售源头杜绝违规燃放行为。县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大对大型焰火晚会严格执行焰火燃放许可制度,审核燃放单位资质、燃放方案、安全措施;同时,对烟花秀、节庆嘉年华、 中越交流活动等大型活动依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保力量部署、现场秩序维护、人流车流疏导,严防拥挤踩踏、打架斗殴、盗窃等案事件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与县自然资源局(烟花爆竹场地规划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 烟花+” 系列文旅活动)、县公安局(烟花爆竹有序燃放工作)、县应急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场所规划及烟花秀文旅活动,进一步提升河口旅游吸引力,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